释义 |
法律分析:鉴定结论一般指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项目)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其实质是一种证人证言。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着重从十个方面进行:1、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2、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3、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4、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5、鉴定的程序、方法、分析过程是否符合本专业的检验鉴定规程和技术方法要求;6、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检验方法、鉴定文书的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7、鉴定意见是否明确。8、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9、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鉴定意见与检验笔录及相关照片是否有矛盾。10、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是否有异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