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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释义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医疗事故责任分级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经过鉴定后,认定医疗事故的产生,然后根据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可分为四级:
    第一级: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最终死亡,或者是造成了重度残疾的最严重事故被称为一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又根据实际患者的情况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一级甲等:患者的最终去世的结果产生。
    (2)一级乙等:患者重残,瘫痪,完全生活不能自理。
    第二级:就医的患者虽然没有死亡或重残,但是经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是属于中度残疾、患者的身体机能,器官组织出现了很严重的损伤。二级医疗事故又根据实际患者的情况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二级甲等:患者的生活基本上是都无法自理,只能通过医学的帮助或人为的帮助。
    (2)二级乙等:患者的身体情况有严重损失但不是全部损失。生活是大部分无法自理。
    (3)二级丙等:患者的身体和器官组织有损失但不是严重损失,生活基本可以自理但不是全部自理。
    (4)二级丁等:患者的身体机能没有全部健康虽然生活可以自理。
    第三级:事故发生后,就医的患者的身体的某些地方某些器官组织,出现了功能受损,被称为轻度残疾的情况。
    (1)三级甲等:患者的生活需要一般性质的照顾。经鉴定是属于功能较重障碍。
    (2)三级乙等:患者的生活可以自理但是身体机能有中度损伤。
    (3)三级丙等:患者的生活可以自理,但是身体机能属于轻度损伤。
    (4)三级丁等:患者生活可以自理,但是某些地方还需要医疗的救助。
    (5)三级戊等:患者生活可以自理,没有医疗依赖,但是身体功能经鉴定有轻微的障碍。
    第四级:有其他方面对于患者的损伤。
    医疗事故发生后,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有以下的几个方面的规定:
    (1)承担完全责任:医疗事故的产生完全是由于医护人员自身的疏忽造成,要承担百分之一百的赔偿责任。
    (2)承担主要责任:医疗事故的发生除了大部分都是医护人员的原因造成,还有部分是其他的原因,则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
    (3)承担次要责任:医疗事故的发生中,医护人员只是产生了非主要的责任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于其他的原因造成的,则规定医护人员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承担轻微责任:医疗事故的发生中,医护人员的行为仅仅是稍稍影响了医疗事故的产生,事故的绝大部分的损伤都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则医护人员的赔偿是全部损失的10%以下部分。
    二、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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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7: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