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金缴纳多年,受益人去世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死亡时余额可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可领取。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 领了5年的养老金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同时如果是属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从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拓展延伸 养老金受益人去世后的继承和分配规定 养老金受益人去世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养老金的继承和分配方式将受到约束。首先,一般情况下,养老金将按照受益人在世时所指定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进行继承和分配。如果受益人未指定,则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如配偶、子女等。其次,如果受益人去世后没有合法继承人或受益人,养老金可能会归入国家或地方公共财政。此外,不同地区对于养老金继承和分配规定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处理。因此,在受益人去世后,相关利益方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养老金的继承和分配方式受到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同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其遗属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金的继承和分配按照受益人在世时的指定或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如遇无合法继承人或受益人,养老金可能归入国家或地方公共财政。因此,在受益人去世后,建议相关利益方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八条 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