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勉县返乡规定 |
释义 | 勉县返乡规定如下: 1、境外:入境人员实施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及“点对点”闭环转运措施; 2、中高风险地区: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来汉返汉人员,执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汉返汉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对所有入汉返汉人员查验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上述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 5、低风险地区: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核酸报告; 6、中高风险地区:14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14天居家隔离。提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目的地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