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决定
释义
法律客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随便看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可以失效
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 法律问题
未约定保证期间,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
担保协议无效后要有什么责任要承担的
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是什么?
担保合同无效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担保合同生效时间如何规定?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能失效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含
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
约定担保期间无效是哪些意思
债务期限未约定 担保期限如何算
什么样的担保合同无效呢
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何时会失效?
担保合同的期限应当由谁约定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是否有效?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处理办法
担保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担保期限未达成协议有哪些执行方式?
担保合同无效应按照哪些情形处理
抵押权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预告登记与预告抵押登记有什么区别 -法律知识
妓院
继承
继承案件
继承财产
继承地点
继承动产
继承法
继承法学
继承份额
继承共犯
继承共同正犯
继承规则
继承归属原则
继承国
继承合同
继承纠纷
继承开始
继承开始时间
继承年金
继承抛弃
继承契约
继承取得
继承权
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纠纷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19 2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