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上保险是否合法 |
释义 | 公司不上保险是否合法,要根据保险的种类确定,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属于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非强制性保险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上保险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的险种来确定,只要不上强制性保险,如社保才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具有法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补偿金。 一、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的。 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合同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为: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漏缴社保项目的,均为未依法缴纳。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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