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无产权证如何买卖房屋 |
释义 | 民法典中无产权证如何买卖房屋,出售人需告知买方无房产证,双方签订合同后完成交易。不动产登记属于各地指定或新设的部门进行统一登记,通常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管。办理登记需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准备相关材料,登记部门核实后进行登记。首次登记需确保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获取测绘图和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提交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无产权证如何买卖房屋 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当事人买卖房屋时,出售人要告知当事人房屋没有房产证的事实,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不动产登记属于哪个部门管 在实践中,各地各县市均可根据自身实际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 所以,除了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外,落实具体各地各县的不动产监管,也要看各省市的实施细则而定,但通常是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管。 确定办理的部门之后,就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要是你首次登记的,那么就得按照下面的处理方法来: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登记时,应领取相关的文件资料。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出售人应告知买方房屋没有房产证的事实。合同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易。不动产登记的具体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通常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管。办理登记时,需要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首次登记时,需确保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处理。最终,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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