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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权人可以处置质押物吗?
释义
    质权人不可以自行处置质押物。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一、进行质押担保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股权质押是指什么的质押
    股权质押是指质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权对出质人有效:
    1、股权的表决权,国外对于谁行使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有不同的立法;
    2、新股优先认购权,在许多股权中,包括新股优先认购权,属于股权中的财产权,是股东基于其地位享有的优先权,非股东不能享有。因此,在股权质押期间,该权能仍属于出质人;
    3、余额返还请求权,股权质权实现后,清偿债权后仍剩余处分出质权的价值,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在股权质押期间,出质人的义务主要是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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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