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旷工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旷工的处理,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关于旷工的相关知识: 1、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而不出勤,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国企的普遍做法是旷一扣二(一些省市劳动部门对此有规定)。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可以除名。 2、旷工当天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劳动报酬;旷工不假不出勤,可能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主张赔偿损失。 对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合同天数的,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 电话通知员工,如不来上班就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如果员工明确表示不再来上班,那就通知其到公司办理合理的离职手续。 旷工超过7天,公司书面发文表示根据公司制度,员工旷工超过7天,视为自动离职,不享受任何待遇(包含工资和福利),并公布于公司公布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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