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处理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时,一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处理。如果由民间借贷纠纷变更为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