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的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78分。(在外省市)如下: 1、在湖北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物理类574分; 2、在湖北省(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物理类566分; 3、在云南省(普通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理科578分; 4、在云南省(民族班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理科576分; 5、在海南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648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