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能否申请再审 |
释义 | 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一、原告起诉几次就不能起诉了 只要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上诉的次数没有限制,但还是要符合我国的两审终审制。对判决不满意,就在法定时间内上诉。同一诉求,一审后不再审,判决后不能另行起诉了,但是还是可以申请再审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民事再审判决后还能进行申诉吗 民事再审判决后还可以进行申诉。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民事诉讼再审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但需要持有相关的证据。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夫妻在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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