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维修用房的建筑面积、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满足要求;3、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4、注册消防工程师、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5、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二)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三)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五人以上;(五)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