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员工不给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辞退员工不给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对于当事人来说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都会有经济的补偿金,但是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不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时,就不会有经济补偿,所以对于所属企业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应该有足够的认识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利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公司强行辞退员工不给补偿如何维权 公司强行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维权:员工应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开除员工如何补偿 公司开除员工的补偿: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单位开除员工,要先结清员工的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关于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据此,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关于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被诉人把法律规定的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作为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这是一种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中的这种约定显然无效。故被诉人应支付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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