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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个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释义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秩序,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罪犯主体为国家机关或特定单位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分析
    一、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的是什么部门
    1、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配合国家网信部门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十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前两款规定的部门统称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二、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拓展延伸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哪些?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涵盖了广泛的领域,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得到有效保护。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此外,还有相关政策文件如《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安全标准》等。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的要求,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同时,各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综上所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以适应信息化时代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
    结语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以适应信息化时代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安全标准》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的要求,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各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我们应当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共同努力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与国防交通密切相关的信息设施、设备和专业保障队伍的建设、管理、使用活动,适用本法。
    国家对信息动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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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8: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