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是: (1)必须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在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同专业工作满五年; (4)同时具备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三条 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科目,必须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1、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作出是否受理告知; 3、提交相关材料; 4、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材料,现场验收,领导核准、审批; 5、制证、发证、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