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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车撞人罪责怎么划分
释义
    行为人开车故意撞人,其主观上持故意心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开车人开车撞人是对特定的受害人且仅有报复伤害的主观心理及客观行为的话,一般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其主观上及客观上是为了威胁受害人生命致其于死亡之目的,则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的区别
    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
    从行为人的认识因素看:
    二者对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上有所不同。犯罪的直接故意既可以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也可以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犯罪的间接故意只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从行为人的意志因素看:
    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显然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心理支配下,行为人就会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积极地甚至顽强地实现犯罪目的,造成犯罪结果。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则不是持希望的心理态度,而是持放任的心理态度。“放任”就是对结果的发生与否采取听之任之、满不在乎、无所谓的态度,不发生结果他不懊悔,发生结果也不违背他的本意。在放任心理支配下,行为人就不会想方设法,排除障碍,积极追求或是努力阻止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意志因素的不同,是两种故意区别的关键所在。
    从特定危害结果看:
    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对这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相同。对直接故意来说,其行为性质与结果性质是同一的,其结果也是特定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有相应的行为,即构成特定的故意犯罪,危害结果发生与否不影响定罪,而只是在那些以结果为既遂要件的犯罪里是区分既遂与未遂形态的标志。对间接故意而言,特定的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其意志,都包含在其本意中,因而要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仅有行为而无危害结果时,尚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种犯罪(包括其未遂形态),只有发生了特定危害结果才能认定构成特定的犯罪。即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决定了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与否。
    二、聚众斗殴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2年聚众斗殴刑事立案标准是: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相关规定属于法律拟制。行为人在斗殴过程中并没有杀人的故意,但客观上致人重伤、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所谓致人重伤、死亡,也不限于致斗殴的对方成员重伤、死亡,斗殴行为导致本方成员重伤、死亡的,也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应对首要分子和直接造成重伤、死亡的斗殴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其他参与者不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在不能查明重伤、死亡原因的情况下,也不能将所有的斗殴者均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只能对首要分子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3、主体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4、主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有:
    1.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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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8: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