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办食品加工厂需要的手续为首先需到工商局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再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之后进行税务登记、开立公司的银行账户即可。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