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对于取保候审的,仍然存在撤销案件的可能。凡是司法机关认为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的,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而被取保候审人本身已经涉嫌犯罪。是否会撤案或者不予起诉、免于起诉,都要看最终的调查结果。最终调查结果认定罪名成立并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会被依法判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