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怎么样查ETC余额查询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的概念及其优点。ETC系统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在收费站ETC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实现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交纳路桥费的目的。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ETC系统由后台系统、车道控制器、RSU和OBU等组成,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 法律分析 用户可以通过登录ETC客服网站或者持有效证件及ETC卡到客服网点的方式查询ETC余额。 二、ETC的概念 ETC是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专用车道是给那些装了ETC车载器的车辆使用的,采用电子收费方式。 ETC(ElectronicTollCollection)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路桥收费方式。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在收费站ETC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交纳路桥费的目的。 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通过车载设备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入口)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帐户上扣除相应资金(出口),是国际上正在努力开发并推广普及的一种用于道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收费系统。车主只要在车窗上安装感应卡并预存费用,通过收费站时便不用人工缴费,也无须停车,高速费将从卡中自动扣除。 这种收费系统每车收费耗时不到两秒,其收费通道的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费通道的5到10倍。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收费系统,是智能交通系统的服务功能之一,过往车辆通过道口时无须停车,即能够实现自动收费。它特别适于在高速公路或交通繁忙的桥隧环境下使用。近几年中国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研究和实施取得了一定进展。 和传统的人工收费系统不同,ETC技术是以IC作为数据载体,通过无线数据交换方式实现收费计算机与IC卡的远程数据存取功能。计算机可以读取IC卡中存放的有关车辆的固有信息(如车辆类别、车主、车牌号等)、道路运行信息、征费状态信息。按照既定的收费标准,通过计算,从IC卡中扣除本次道路使用通行费。当然,ETC也需要对车辆进行自动检测和自动车辆分类。ETC系统由后台系统、车道控制器、RSU和OBU等组成。 拓展延伸 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是一种高速公路收费方式,用户可以通过ETC系统快速通过高速公路收费口,避免了传统的人工收费方式。然而,一些用户可能会对ETC系统的查询余额、扣费及开具发票等方面存在疑惑。 查询ETC余额是用户了解自己消费情况的重要方式,但有些用户可能会发现自己的余额查询存在一定误差。这是因为ETC系统可能会根据用户的行驶里程和时间等因素来计算费用,而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余额查询存在误差。此外,有些用户可能会发现自己的查询余额存在异常情况,如突然出现大量扣费记录或查询余额为零等情况。这些情况可能是因为用户使用了不当的ETC服务或存在系统故障等原因。 ETC系统开具的发票也是用户了解自己消费情况的重要依据。然而,有些用户可能会发现发票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发票上的车型与实际车型不符,或者发票上的金额与实际消费不符等。这些情况可能是因为ETC系统存在管理不善或数据错误等原因。 因此,对于ETC系统的查询余额、扣费及开具发票等方面,用户应该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理,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ETC系统的监管,及时处理和回应用户的相关问题和疑惑。 结语 用户可以通过登录ETC客服网站或者持有效证件及ETC卡到客服网点的方式查询ETC余额。同时,ETC是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采用电子收费方式,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在收费站ETC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交纳路桥费的目的。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通过车载设备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入口)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帐户上扣除相应资金(出口),是国际上正在努力开发并推广普及的一种用于道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收费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 第十八条 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取得认证资格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布其名称、许可证号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依据本法制定政务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具体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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