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 |
释义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一、自建房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自建房贷款必备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成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当前缴成正常。 2、三年内建自住住房。 3、夫妻双方在公积金中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质押。 4、夫妻双方信誉良好(没有连续3期,累计6期以上不良记录), 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6、一个家庭最多能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单身的需身份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7天有效),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2、借款人本人工资卡,住房公积金卡。 3、自建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农村宅基使用批复,工程预算;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抵押资料,所建房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提供两证原件,未取得两证的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其它房产,住房公积金质押或合法有效的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等).贷款流程:申请--信贷员审核--管理部审批--办理抵押担保--签订合同--签订借据并发放贷款办理时限:自收到齐全的资料之日期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二、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者可先自筹资金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 (二)贷款者交纳保证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三)贷款者可找一家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客户原贷款,贷款者缴纳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抵押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放款,退还贷款者保证金。 三、自建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所建造的房子必须已经经过相关建设部门的认可; (三)该自建房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四)申请人必须依法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有公积金账号; (五)申请人必须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收入稳定且具备还款能力; (六)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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