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扣留车辆的,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的领取通知之后就可以把车拿出来了,按照规定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的,由此产生的停车费需要当事人自行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