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双方在一定期限或条件下应签订本约,如果在期限内或条件符合时拒绝签订本约合同即为违约; 2、本约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是标的、价款——如果拒绝按该约定签订本约即为违约。有时还会再加上“独占协商条款”,类似于“在乙方按照本条约定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前,甲方不得将该房另售他人”,相当于从反面要求对方必须和我方签订本约。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