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了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
释义 | 犯了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毒品公约是什么意思 毒品公约是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对查获的毒品,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以及非法所得所获得的收益,供犯罪使用的财物,一律没收。 没收的毒品和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依照国家规定销毁或者作其他处理。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二、贩卖毒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介绍贩毒,从中牟利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9、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明知对方是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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