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急管理部整合原来多些个部门? |
释义 | 应急管理部整合原来11个部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应急管理部整合了11个部门的13项职责,包括5个国家议事协调机构、2支部队19万人的转制,被称为整合职责职能最多的“超级大部”。 2018年3月17日,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高国家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应急管理局下设的事业单位一般包括这些: 1.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支队: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负责违章违法事件的行政处罚。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当地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当地应急救援工作开展。 3.地震监测中心:就是原来的地震局的职能,负责地震的分析预报、宣传教育地震应急救援等工作。 4.防灾减灾中心:负责在灾害的预防预控和灾害发生后的协调处置等工作;另外还会代为管理地方消防队和森林消防等队伍,但是只是业务上的指导和协调。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举措,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举措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举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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