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能办理个体工商执照吗? |
释义 | 公职人员是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办理个体工商执照应提交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的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综上所述,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行为,所以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关于在职教师有两种情况区分是否可以做生意: 1、如果是事业编制类的教师,是不允许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所以是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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