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流产,公司通知裁员,有什么赔偿? |
释义 | 劳动者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情形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符合其他法定情形,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若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法律分析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拓展延伸 怀孕期间遭遇裁员,雇主应提供哪些赔偿措施? 当怀孕期间遭遇裁员时,雇主应提供一系列的赔偿措施,以保障孕妇的权益和福利。首先,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应支付孕妇的工资补偿,包括未使用的年假、加班费等。此外,雇主还应提供医疗保险,以确保孕妇能够继续获得必要的医疗照顾。如果孕妇在被裁员后无法找到新工作,雇主还应提供失业救济金或提供职业培训机会,以帮助她重新就业。同时,雇主也有责任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以帮助孕妇应对裁员带来的压力和情绪困扰。总之,雇主应尽力提供全面的赔偿措施,确保怀孕期间遭遇裁员的孕妇得到合理的关怀和补偿。 结语 对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规定情形,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然而,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对怀孕期间遭遇裁员的情况,雇主应提供一系列赔偿措施,包括工资补偿、医疗保险、失业救济金或职业培训机会,以及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以保障孕妇的权益和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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