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合理吗 |
释义 |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只有无过错方因重婚、同居、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计算青春损失费应参考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合理吗 1、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没有相关法律支持。根据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 因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依据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损失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应当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 1、损害赔偿的范围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2、损害赔偿的参考因素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方式、造成的危害结果、获利情况、侵权人的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参考确定赔偿数额,因此离婚青春损失费也应当根据权利人的主张,综合考虑以上多种因素来确定数额。 结语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应参考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危害结果、获利情况和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确定。因此,计算离婚损失费应综合考虑权利人的主张和以上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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