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期满,培训协议未完成,是否可以辞职离开? |
释义 | 劳动合同期满但服务期未到期时,劳动合同应延长至服务期结束。劳动者在期满但培训协议未完时辞职,需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约需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不影响劳动者在期间的工资调整。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期满但是服务期协议未到期的,应将劳动合同延长至服务期结束。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签订的培训协议未完时想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期满,培训协议未完成,是否可以辞职离开?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您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与雇主签订新的合同。然而,对于培训协议未完成的情况,需要具体考虑合同条款和双方的约定。如果培训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并且未完成的培训对于劳动合同的有效履行具有重要影响,您可能需要与雇主协商解决。建议您与雇主沟通,了解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寻求双方的共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信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而有所不同。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服务期尚未到期时,劳动合同应延长至服务期满。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但培训协议未完时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解决,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请注意,法律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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