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通常来说,可以适用合同纠纷的举证,但是基于其特殊性又有一定的不同,总结如下: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3、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4、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一、买卖合同中债务怎样举证 买卖合同中债务如何举证: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名誉侵权的证据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 (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