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一直不给抚养费的,男方可以起诉。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费的,女方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女方一直不给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立案之后,应当对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女方应当负担抚养费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让女方按时向孩子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去法院起诉。承担抚养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还有一种是诉讼离婚,通过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抚养权,拥有探视权。 一、男女双方离婚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男女双方离婚,如果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则女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双方还可以协商,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承担全部的抚养费。所以如果双方协议男方负担全部的抚养费,则女方可以不需要负担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男方不履行抚养费我可否拒绝他探视孩子 不能因为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就阻止男方探望孩子。给付抚养费是男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是男方的权利。两者不能相互联系。男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你不可以阻止他探视孩子,也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如果女方不配合男方探视孩子,那么男方也可以依据规定,进行起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