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公司对不当得利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交通保险公司在与保险客户签订保险合同时存在不当得利,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必须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原则。而如果交通保险公司通过设置过高保费、隐瞒保险责任、限制保险金赔付等方式获取不当得利,则违反了平等、诚信、公平原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必须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不得以欺诈手段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变相提高保险费率或者降低保险金赔付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保险金责任。 以上是根据法律条文对于交通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简要分析和法律依据,具体的情况需要视具体案件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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