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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算投资一个新的长期项目,可以采取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释义
    1、BOT项目融资,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特许权授予由投资人(一般为国际财团)组成的项目投资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许权,项目投资公司负责建设,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的所有权移交给政府,项目投资公司拥有经营权。
    2、TOT项目融资,即移交-经营-移交,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
    3、ABS项目融资,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即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4、信贷融资,信贷融资是利用信用筹措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包括国外信贷资金和国内信贷资金。
    5、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指由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融通资金购买设备,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获取设备使用权的一种方式。
    6、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是指项目法人以自身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条件为基础,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1、至少有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三方参与。
    2、资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项目自身的资产和未来现金流量作为资金偿还的保证。
    3、项目融资是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即如果将来项目无力偿还借贷资金,债权人只能获得项目本身的收入与资产,而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资产却无权染指。
    4、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的主要区别在于,按照传统的融资方式,贷款人把资金贷给借款人,然后由借款人把借来的资金投资于兴建的某个项目,偿还债款的义务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经营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程度等,而不是他所经营的项目的成败,因为借款人尚有其它资产可供还债之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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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