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无效的婚姻,应该采取何种处理方式? |
释义 | 无效婚姻自始就无效,当事人无夫妻权利义务。财产由协商处理,如不成由法院判决。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也无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无夫妻权利义务。1、无效婚姻自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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