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避免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发生?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可能会影响职工的权益,因此避免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十分重要。职工应当定期缴纳个人公积金并保持账户余额充足。同时,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职工缴纳公积金。如果发生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职工可以向单位或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补缴或调整缴存比例以尽快补足余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职工个人账户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职工个人账户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条:职工应当按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核定缴存额并通知单位和职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应当加收滞纳金和迟延利息,并赔偿职工因此遭受的损失。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的,应当按照规定加以赔偿。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债务的,不得以未通知或者未到期为由拒绝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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