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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与父母无关。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父母和孩子不能参与财产分割,除非夫妻自愿协商。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财产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应按平均分割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不可以分。原因如下:
    1、夫妻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父母是没有有关系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父母无关,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父母是可以的。而且对于父母而言,会涉及的是父母为了孩子买房买车而支付首付的情况,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财产分割时,可以与父母进行协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从字面含义上来看就是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因此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是有平等的处理权地的,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判决也应当是按照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来确定,父母和孩子都不能够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当然了,夫妻如果赠与财产给父母是属于其他情况。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父母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离婚时应按平均分割原则处理。然而,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部分财产让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财产等。离婚时,父母和孩子无权参与财产分割,除非夫妻赠与财产给父母的情况。人民法院应根据平均分割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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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