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平均分配,但实际情况很复杂,存在弱势方、出轨、家暴等问题。因此,在分割时应照顾女方、无过错方、抚养子女的一方及方便生活等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 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割。然而,由于生活的复杂性,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进行分割。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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