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兴瑞典工作居留类型移民条件 |
释义 | 在瑞典工作超过三个月需要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但工作时间少于三个月还需要申请入境签证。自2008年12月15日起,瑞典实行新的劳务输入政策,某些非劳工短缺领域的工作许可申请也有相应的规定。新政策规定瑞典雇主有权决定是否批准非劳工短缺领域的申请,而获批的工作许可最长为两年有效,两年后可以申请延期两年。工作许可满四年后可获得永久居留,前两年的工作许可仅限于某一固定雇主的固定工种。 法律分析 在瑞典工作,需要获得工作许可。如果工作的时间超过三个月,应当在申请工作许可的同时申请居留许可。 注:如果您的工作时间少于三个月,您还必须申请入境签证; 瑞典自2008年12月15日起实行新的劳务输入政策,工作许可的申请也有相应的改变。根据新规定,某些非劳工短缺领域也有可能获得工作许可。以前须由劳工局(AMS)批准,而新政规定瑞典雇主有权决定雇佣者。获批的工作许可最长为两年有效。两年以后可以申请延期两年。工作许可满四年(即48个月)以后,可获得永久居留。前两年的工作许可仅限于某一固定雇主的固定工种。两年以后,此种工作许可只有工种限制。 拓展延伸 根据瑞典移民局的规定,工作许可的延期及永久居留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申请人需要持有瑞典工作许可且在瑞典已经连续工作满4年,并且这4年中至少1年是在瑞典雇主处工作的。其次,申请人需要通过语言测试,证明其具有足够的瑞典语水平来在瑞典工作和生活。此外,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证明,证明其符合移民局规定的其他条件。最后,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瑞典移民局将为其办理相应的工作许可延期及永久居留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工作许可的延期及永久居留申请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申请人应尽早开始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 结语 在瑞典工作,不仅需要获得工作许可,如果工作的时间超过三个月,还应该申请居留许可。此外,自2008年12月15日起,瑞典实行新的劳务输入政策,某些非劳工短缺领域的工作许可申请也有相应的规定。工作许可的申请也有所改变,某些非劳工短缺领域的工作许可申请有可能获得批准。如果工作许可满四年(即48个月)以后,可获得永久居留。 法律依据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2004-06-23)\t第十七条\t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给予照顾。 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06-30)\t第四十二条\t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外国专家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制定并定期调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指导目录。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对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范围和时限作出规定。 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06-30)\t第四十三条\t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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