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近日,有女生发文举报称,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名教师隐瞒已婚已育与其交往,同时还骚扰多名在校女生。此事引发公众关注。目前该教师已被解聘,同时上海外国语大学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撤销其教师资格。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然而,有些教师却利用自己身份的优势,表面上衣冠楚楚,暗地里却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不仅违背师德,更是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2021年民法典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就对性骚扰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所明确的性骚扰的侵权形式,除了典型的肢体行为外,还包括“言语、文字、图像”。判断是否构成性骚扰,除判断内容是否与性相关外,核心是判断是否“违背他人意愿”,如受害人已经明确表达了抵触和反感,行为人仍然实施骚扰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和损害,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对于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当与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