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两合同能否在同一审理机关合并审理
释义
    如果合同的诉讼标的是一样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并且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两个合同可以一并审理;但是如果合同的诉讼标的不一样或者人民法院认为不能合并审理的,这两个合同不能合并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一、民事诉讼合并审理的法律法规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二、普通共同诉讼的特征
    我国相关法律对普通共同诉讼的特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特征一般为: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各共同诉讼人和对方一定有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因为是可分之诉,所以普通共同诉讼,既可单独起诉,也可共同起诉。如果法院认为共同起诉可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的,就会形成普通共同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21: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