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二者侵犯的法益是不同的,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贿赂罪的一种。挪用资金罪,是属于侵犯财产罪;其次,二者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的主体可以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从事一定管理性职务的人员。最后,刑罚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挪用资金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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