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余罪与漏罪:两者之间的法律差异 |
释义 | 《刑法》第七十条规定了对于判决宣告后发现的漏罪的处理方式,要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执行。漏罪即判决宣告后未判决的其他罪,也称为余罪。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漏罪主要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这个没有被判决的罪,被称为漏罪。余罪是漏罪的另一种说法,二者没有本质区别。 拓展延伸 犯罪与刑责:探索余罪与漏罪之间的法律差异 犯罪与刑责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议题。在探索余罪与漏罪之间的法律差异时,我们需要理解两者的概念和影响。余罪指已经发现并被定罪的犯罪行为,而漏罪则表示未被发现或未被追究的犯罪行为。法律对于这两种情况的处理有所不同。余罪通常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刑罚,而漏罪则可能导致犯罪行为未受到法律追究。探索余罪与漏罪之间的法律差异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刑事司法系统的运行机制,以及如何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通过深入研究法律差异,我们可以不断改进法律体系,以实现公正、有效的刑事司法。 结语 通过对《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的解读,我们了解到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余罪和漏罪是指这种情况下的两种说法,二者没有本质区别。在探索余罪与漏罪之间的法律差异时,我们需要理解两者的概念和影响。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刑事司法系统的运行机制,以及如何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通过深入研究法律差异,我们可以不断改进法律体系,以实现公正、有效的刑事司法。 法律依据 (二)受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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