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不动产证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证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另外,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一、请问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产权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离婚后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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