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劳动者的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以及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由仲裁机构审查代理人的资格。 法律依据:《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人事争议仲裁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 一、律师;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四、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