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异议是针对已经公告的商标的,驳回复审中的商标没有授权,属于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的范围,可以提商标异议。 一、哪几种途径能认定驰名商标 一是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四是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五是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二、商标被抢注如何提异议 商标被抢注,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应提交的材料包括(1)《商标异议申请书》、(2)异议人的身份证明、(3)利害关系证明: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材料应当提交一式两份,标明正本、副本。同时依法律规定缴纳商标异议规费。商标异议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代为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