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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汇算清缴暂估成本没发票怎么处理
释义
    汇算清缴暂估成本没发票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当月的暂估成本还没有冲销的话,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够开发票的;
    2、如果是采购员个人采购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与供应商的谈判记录、合同、收据、验收单等。如果没有相关证明材料,则可以参照税法相关规定,根据成本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计算纳税;
    3、如果是企业进行汇算清缴,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参照成本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计算纳税。
    开发票的立案标准:
    1、注册登记条件:纳税人必须依法设立,取得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税务信用状况:纳税人的税务信用状况必须良好,没有逾期缴纳税款、欠税、违法违规等情况;
    3、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如建筑、房地产等;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4、税务登记资料:纳税人需要提交相关的税务登记资料,如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发票专用章等。
    综上所述,暂估成本没有发票的情况下,可以先参照税法相关规定,根据成本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计算纳税。如果没有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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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