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会计年度决算时,对上一个会计年度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应当支付而实际未支付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所作的资金准备。即保险公司从当年收入的保险费中,提取出相应部分人转下一个会计年度,作为已发生的保险事故而尚未赔付的资金来源。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一、未决赔款准备金有哪些分类 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保险公司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尚未结案的赔案所提取的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保险公司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提出索赔的赔案所提取的准备金。 3、已发生未立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保险公司为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是尚未提出索赔或者已经提出索赔但是尚未立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 二、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情形 已经提出保险赔偿或者给付请求也就是说,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已经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提出来索赔。对于索赔要求,保险公司往往要经过核查手续,如勘定该损失是否在保险责任内、审核损失金额是多少等等。在处理理赔之前,可以先从保险费中扣除一部分资金,转入未决赔款准备金中。 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偿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已知保险事故发生,但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因种种原因未提出赔付要求,且在索赔时效内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有义务支付,因而保险公司需提留资金准备。总之,无论如何,保险公司对未决赔款在核算时应事先提存储备,以备赔偿或给付时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