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审计目标 1.确定预付账款是否存在;2.确定预付账款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3.确定预付账款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4.确定预付账款是否可收回;5.确定预付账款年末余额是否正确;6.确定预付账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审计程序 审计重点审计程序执行情况说明索引号 1.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核对预付账款明细账与总账、报表的余额是否相符。同时请客户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止审计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 2.选择预付账款重要项目,函证年末余额的正确性,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回函金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未回函的,可再次复询,如不复询可采用替代方法进行检查,根据替代程序的结果判断其债权的真实性或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3.对未发询证函的预付账款,应抽查有关原始凭证。 4.抽查入库记录,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这两个科目同时挂账的情况。 5.对于用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预付账款,检查其采用的汇率及折算方法是否正确。 6.分析明细账余额,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7.验明预付账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