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后怎样做股权转让 |
释义 |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采取以下做法: 1、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成立时候的约定或者是公司的章程进行股份的转让,其股份转让的手续以及相关材料和正常的股份转让一致; 2、股东可以依据分立协议约定持有股权(财产)和承担债权债务,但投票反对分立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债权转让后债务怎么办股权转让手续的有哪些 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然后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股权转让手续如下: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 6.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7.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 8.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股东股权可以收购公司吗 在我国企业法人原则上不能收购股东股权,但公司能够在异议股东由于《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原因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三、公司收购股东股权条件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