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的限制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要件: 一、内部转让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 3、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二、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 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权是股东的私有财产权。根据上述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或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完全自由转让。股东会无需决议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根据上述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只需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这里的一半以上是指人数,而不是表决权。 二、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及多久变更一次? 关于公司股权变更后再次变更,法律没有限制,完全是股东和公司自由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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